清流县龙津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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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龙津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

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本项目于2024年05月11日10∶00****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龙津镇**南街17幢

电话:189****9955,联系人:吴女士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县龙津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

工期:150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体工程需于10月底之前完成。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05月11日 至 05月 14日。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4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日期:2024年05月1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候选人公示
清流县龙津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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