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开发区汽贸城配套工程-金珠路(华浦路至金塘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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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开发区汽贸城配套工程-金珠路(华浦路至金塘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峰开发区汽贸城配套工程-金珠路(华浦路至金塘路)道路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3】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金峰开发区,[西起华浦路,东至金塘路(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略),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土建部分)、通信工程(土建部分)、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土建部分)、通信工程(土建部分)、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略).27元(含暂列金(略)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略):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27元(含暂列金(略)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略)(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略)(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略):自本招标(略)(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略)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不包括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8.本招标(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2 00:00:00至2024-06-03 09:30:00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略)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00%≤K<12.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略)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6:00:00时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略)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6-0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略)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达路2号金峰众创园,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区15幢B602室,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https://(略)gov.cn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略))

联系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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