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排捞抢险车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 11:32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3层)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文清、魏珊珊、余雪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 ****188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鲤****南路1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158****8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文清、魏珊珊、余雪贞;199****6529、199****6530、199****6551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排捞抢险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排捞抢险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2024年度排捞抢险车租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2024年度排捞抢险车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8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2024年度排捞抢险车租赁服务项目 | 1.00 | 28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或实际完成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28万元,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1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a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a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a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a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a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a11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3层)
方式: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 5 月 11 日起至2024年 5 月 15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时间);****(地址:**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3层),谈判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每份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标书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支行,户名:****,账号:350********709869999;购买谈判文件联系电话:0595-****1888。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鲤****南路19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58****8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陈文清、魏珊珊、余雪贞;199****6529、199****6530、199****6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文清、魏珊珊、余雪贞
电 话: 0595- ****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