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4年生产性固定资产运检装备采购项目(后审B)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略)
**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4年生产性固定资产运检装备采购项目(后审B)(项目编号:(略)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投标 报价 (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
第一标段 | 数码相机等 | 第一 | **腾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略) | 2024年07月10日前到货 | 甲方指(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正(略) | (略) | (略)到货 | 甲方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 满足(略)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宏政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略).57 | (略)到货 | 甲方指定地点地(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第二标段 | 无人机及电池智能充电柜 | 第一 | 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略) | (略)到货 | 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市乐(略) | (略) | 2024年06月20日之前 | 甲方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勤正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略) | (略) | 甲方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第三标段 | 激光异物清除装置等 | 第一 | **市富莱得电气有限公司 | (略) | 2024年7月10日前 | 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华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略) | 2024年07月10日前到货 | 甲方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 满足(略)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世都科技有限公司 | (略) | (略) | 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 满足(略) | 综合(略) | ||
第四标段 | 便携式气相色谱仪等 | 第一 | **市富莱得电气有限公司 | (略) | 2024-07-10 前 | 买方指(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卓正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略) | 2024年7月10日前到货 | 甲方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华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略) | (略) | 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 满足(略) | 综合排序第三 | ||
第五标段 | 高压直流发生器等 | 第一 | **山开电力有(略) | (略) | (略)到货 | 甲方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市(略) | (略) | 2024年7月10日前 | 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卓正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略) | 2024年7月10日前到货 | 甲方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 满足(略) | 综合排序第三 | ||
第七标段 | 绝缘油金属微粒(略) | 第一 | **华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略) | 2024-07-10 | 买方指定仓库(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英特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略) | 2024-07-10前 | 甲方指定地点地(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南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略) | (略) | 甲方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第八标段 | 钳形接地电阻测试仪等 | 第一 | **市富莱得电气有限公司 | (略).02 | (略) | 买方指定交货地面交货 | 满足(略)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宏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略) | 2024年07月10日前到货 | 甲方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宏政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略).27 | 2024年07月10日前到货 | 甲方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第六标段:(略) | 资格不符 |
2 | 第六标段:(略) | 资格不符 |
3 | 第六标段:(略) | 资格不符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
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略)@qq.com ;异议受理电话: (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略)(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略)。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略)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略)
招标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