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横一路及周边道路工程(标段二)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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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城**横一路及周边道路工程(标段二)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4-05-11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国际金融城**横一路及周边道路工程(标段二)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 通过
2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3 ****集团****公司 通过
4 ****集团****公司 通过
5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6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7 ****集团****公司 通过
8 ****公司 通过
9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0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1 **省建筑****公司 通过
12 **省****公司 通过
13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4 **市****公司 通过
15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6 ****集团有限公司 不通过 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不符合招标公告第 5 页第 6 条的 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7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8 ****公司 通过
19 **市****公司 不通过 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不符合招标公告第 5 页第 6 条的 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0 **省****公司 不通过 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不符合招标公告第 5 页第 6 条的 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1 **市****公司 通过
22 河****集团****公司 通过
23 ****公司 通过
24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5 ****公司 不通过 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不符合招标公告第 5 页第 6 条的 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6 ****工程局有限公司 通过
27 **市****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舒工
联系电话:020-****557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0260
联系地址:**市**区天**二路1号17****管理处)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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