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项目(创新创业中心)桩基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中心)桩基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中心)桩基检测项目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开发区梦笔路**企业园厂房及综合楼

中标金额:211680.00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

收费金额:3000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1.****研究所(国土**部****检测中心)投标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2.**核****公司投标单位未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作废标处理。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其他公示项: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万厦都市经典3#楼一单元501室,联系电话:137****4918。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城南**和景苑S1幢

联系方式:0553-****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万厦都市经典3#楼一单元501室

联系方式:137****4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7****4918

4、本项目质疑电话:137****4918 投诉电话:0553-****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