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交警卡口、区间、闯红灯设备更新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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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略)更正公告 有效期: (略)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朱培俭
((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测速、区间、卡口设备中“1.1英寸50mm定焦镜头”修改为“50mm镜头”,闯红灯设备中“1.1英寸16mm F1.0定焦镜头”修改为“16mm镜头”,禁左设备中“1.1英(略)F1.0定焦镜头”修改为“16mm镜头”;设备(略)
更正日期:(略)
三、(略)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略)(响应)信息填报、(略)。**政府(略)(响应)人名单的(略)(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略)(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略),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2、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略)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略)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略)
名 称: (略)
地 址: **市新城区皇家荣誉西门47-商业A幢5号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评分办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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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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