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新安东路区块道路保洁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路区块道路保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1573(元) **** **市**区大源镇**南路50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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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东路区块道路保洁采购项目 **东路区块道路保洁采购项目 **东路区块( 阳光路、 **东路、环**路等)道路、侧石、人行道等全方位保洁,该保洁区块道路总里程25.55公里,道路总面积647808.07m2。其中:一类道路里程7.27公里,道路面积227765.51m2;二类道路里程6公里,道路面积193673.81m2;三类道路里程12.29公里,道路面积226368.75m2。 1、道路及人行道人工和机械清扫、垃圾拾检。
2、道路、人行道、交通护栏常态化人工清洗。
3、沿街果壳箱常态化人工清洗。
4、道路机扫、洒水降尘常态化。
5、道路保洁范围及等级。
两年 路面及侧石保洁做到无遗留垃圾及杂草杂物、无积水、无积泥、无沙石、无窨井眼堵塞、不得把垃圾扫至叉路口、里弄口及雨水口内,遇到喇叭口扫过头5米,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和花坛,雨停后路面污水及时清扫干净,垃圾应倾倒指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枝落叶等达到考核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淳(采购人代表),汪绪安,吴贵富,徐威(采购人代表),方建媛,汪**,徐启龙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专家6 专家7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 73.5 74.0 74.0 74.5 75.0 74.0 76.0 74.43 16.49 90.92
1 **恒邦城市****公司 75.5 77.5 74.5 77.5 76.5 77.0 76.5 76.43 14.4 90.83
1 ******公司 74.5 69.0 74.0 77.5 71.0 74.0 75.5 73.64 15.01 88.65
1 ****公司 72.5 69.5 74.0 74.0 70.5 68.5 73.5 71.79 14.23 86.02
1 ******公司 67.5 64.5 69.5 71.5 66.5 65.5 64.0 67.0 16.64 83.64
1 ******公司 69.0 64.0 72.0 73.5 64.0 60.0 70.0 67.5 15.35 82.85
1 ******公司 58.0 48.5 56.0 54.0 52.0 54.0 51.0 53.36 14.27 67.63
1 **县****公司 54.0 42.5 51.0 46.5 46.0 45.0 44.0 47.0 20.0 67.0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80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千岛湖镇**北路6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君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7832

质疑联系人:胡钊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1-****7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千岛湖镇**大街41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勇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1219

质疑联系人:钱宏

质疑联系方式:0571-****9846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地 址:**市上**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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