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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4年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1标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县2024年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1标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市**县福宁路****博物馆四楼 |
招标联系人 | 张玉波 | 联系方式 | 139****6614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宿工 | 联系方式 | 0558-****023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现就本项目澄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6.6.1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任何有关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不得出现任何单位及人员名称,否则技术标(暗标)部分按零分处理,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技术标(暗标)部分敏感词的出现。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Ⅰ类)和评标办法前附表(Ⅱ类)中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中增加“备注:(5)若进入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的投标人出现被否决的情形,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流标处理。” 本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2024年5月11日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