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略)(单位名称) 的 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更正为: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略)(单位名称) 的(略)(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采购品目:(略)
采购监督机构:本采购项(略),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略)、(略)、(略)
联系地址:(略)
采购计划号:(略)[2024]03764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略)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略)〉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略)万元。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名称:(略)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略),15756679394/13111881770
3.项目(略)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