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视力筛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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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视力筛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5-11 14:54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视力筛查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视力筛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71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视力筛查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 ****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视力筛查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任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注:①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5)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5)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②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③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点击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5-13 09:00 至 2024-05-17 17:00
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 2024年5月17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方式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近半年2023年11月-2024年4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并加盖公章。在****(**市**区**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7室)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方式2:在线获取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将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qq.com,邮件标题需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资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待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通过后获取文件领取表和费用支付方式,按要求填写并付款(费用支付需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可简写)); (3)付款凭证及文件领取表扫描件发送到邮箱:****@qq.com,审核通过后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23 14:30
递交方式 线下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5-23 14:30
开标地点 **市**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202室
其他
招 标 公 告 项目概况: ****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视力筛查项目(招标项目名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5月23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视力筛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19.71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9.71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视力筛查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任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注:①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5)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5)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②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③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点击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 2024年5月17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方式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近半年2023年11月-2024年4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并加盖公章。在****(**市**区**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7室)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方式2:在线获取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将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qq.com,邮件标题需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资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待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通过后获取文件领取表和费用支付方式,按要求填写并付款(费用支付需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可简写)); (3)付款凭证及文件领取表扫描件发送到邮箱:****@qq.com,审核通过后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5月23日14点30分(**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23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街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195****8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195****8259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江****社区
联系人:孙明星
电话:177****90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2-209室
联系人:许帅
电话:195****8259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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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招标公告
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视力筛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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