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岳麓区、高新区执法执勤车辆(含特种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1 | (略) |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合计金额大写:(略) |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投标价格 | |
单价(元) | 收费比例(%) | ||
1 | 车辆维修工时单价 | 6.00元 | / |
2 | 维修材料管理费(即配件进销差价)收费比例 | / | 7% |
备注:(略) |
3.3.1乙方负责**市**局特巡警支队岳麓特巡警大队、(略))的维修和保养,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共计29台,其中越野车11台、大型客车1台、中型客车3台,防弹装甲(略),乙方应实行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车辆路途施救工作,并在**市范围内(不含**市、**市)实行施救。
3.3.2乙方提供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服务。
3.3.3乙方应对送修车辆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核对,包括车属单位、车型、车牌号码、送修时间、维修明细、 与公务车信息是否一致等,并经甲方出具委托维修证明方能进行检修;
3.3.4凡在乙方修理的车辆,不准转厂修理。乙方要根据车辆的情况,随到随修,不无故拖延修理周期,一 般故障立即排除,例行保养当天完成,二级维护不超过 24 小时,整车(略)10 天,总成(略) 5 天,小修需在 2 天内完成,整车做漆最迟 10 天内完成。应急情况下,紧急工作需要,需另行抢修车辆的,小修能立即响应并及时解除故障。
3.3.5乙方应自(略),主动配合和支持甲方的工作,确保维修保(略)。
3.3.6乙方要建立公务车维修保养档案管理制度。凡维修范围的车辆进厂维修和保养,乙方应及时的进行登记、记录,建立车辆维修和保养详细档案,以便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接受(略)。
3.3.7维修范围内的所有车辆修理,乙方应严格遵循行业部门规定维修管理及采购人关于公务用车维修管理的 相关规定,接受甲方指定的审计部门对价格的审核结果。
3.3.8乙方应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造成偷盗等损失的要全额赔偿。
3.3.9乙方要建立健(略)。凡换件单价价格超过 1000 元的配件,配件残值(略),处置收入上缴国库。上缴国库的旧件清单及缴纳证明需报甲方备案。
3.3.10乙方应积(略),遵循(略),及时、准确的按照公务车 信息(略),规范进行公务车维修和保养活动。
3.3.11乙方应对公务车理赔维修建立档案,按照要求实现维修与理赔信息的对应关系。
3.3.12乙方按要求配备高清监控设备,对维修保养全过程实行录像监控,视频录像保存不得少于三个月。
3.3.13维(略),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 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 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3.3.14维修配件单(略)(含1000元)或车辆大修(重大配件保修),质保期壹年,在质保期内车辆返修的费用由修理厂承担。
3.3.15乙方(略),可随时更换。非易损件损坏更换,须在(略)。
3.3.16车辆维修前须上报甲方大队、支队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修理,严禁未批先修,车辆有故障可直接开至修理厂,车辆抛锚无法行驶时,乙方须提供车辆托运服务。
3.3.17乙方能提供**地区以外的实行施救服务,施救服务有关收费严格遵循物价部门的标准收费。
3.3.18乙方须安排专业人员对所承修车辆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应(略),避免(略)。
3.3.19若(略),优先送出售单位进行保养维修,且乙方应尽到有效提醒义务,否则此次费用不予结算支付。
3.3.20乙方服务团队人员需有机械维修、电器维修、钣金(车身整形修复)、涂漆(车身涂装修复)四项工种维修人员每项不少于2名。3.3.21乙方维修甲方送修特种车辆(含车载特种设备)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原厂配件,在维修特(略)同意后方可拆卸,因乙(略)责赔偿全部损失。
5.2.1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即: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 公里 或者 100 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 公里或者 30 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 辆行驶≥2000 公里或者 10 日。其他机动车整(略)驶≥6000 公里或者 60 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 公里或者 7 日。(质量 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在上(略),凡因修理(略),依法经(略),对造成甲方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5.2.2乙方所维修的二级维护以上的车辆必须经检测合格,并开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方能交付出厂。
5.2.3乙方维修车辆所使用的零配件要使用正厂零配件,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副厂零配件的,应事先告知甲方并做好记录,在取得送(略),方可使用,但车辆的关键部位如: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转向系统、刹车系统、灯光系统等关键部位禁止使用副厂零配件。
5.3 验收(略)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略)。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略),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略)。
4、验收方式:由甲(略)上签字确认。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6.2甲方及时按合同验收及结算方式付款。 7.违约责任7.4乙方未取得用车单位有效委托修理证明时修车的;无故拖延修理周期的;私自变更维修内容未经甲方同意的;维修内容、工时明显不合理,价格严重不符合市场行情或在一个年度内三次(含)以上与审计部(略)30%以上的,均视(略),乙方应(略),甲方有权终止本项 目的履行。
7.5甲方(略),监督检查不合格的责令按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定点资格。甲方对乙方的维修质量、服务水平等进行动态评价,年度内由甲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见
《附件 1:****局特巡警支队机动车维修保养厂家考核评分表》。
7.6凡因乙方修理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依法经相关(略),要由乙方(略)。若乙方(略),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的履行,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7.7根(略),经查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超过 2 次的(⑥除外),取消其为甲方车辆维修保养资格,将违约违规行为通报其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① 无正当理由拒修的;
② 保修期内因(略)
③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④ 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⑤ 服务(略),造成(略)
⑥ 一年内被有效投诉 3 次以上的(确因中标人责任)。
⑦ 不核对公务车车辆信息修车的;
⑧其他违法违(略)。
7.8乙方需对维修车辆及相关信息保密。
7.9乙方应负责其管理人员及维修工人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乙方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7.10乙方及时足额发放包括(略)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甲方维修车辆被扣留的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及对甲方的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7.1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车辆火灾事故、人员伤亡安全事故、私自驾驶维修车辆外出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形,甲方可不支(略),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1.1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11.2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执行。
甲方(公章): | 中国**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市芙蓉区东荷街62号 | 地址: | **省**市岳麓区麓松路888号 |
法定代表人: | 胡秋良 | 法定代表人: | 吴慧 |
委托代理人: | 谢汉文 | 委托代理人: | 姚勇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