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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化利用试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可申报5个县为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化利用试点项目县。****事务中心、财政局联合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财政局同意,现将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化利用试点项目拟推荐试点项目县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南 县、**区、**市、**区、**县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5月11日至5月14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联系,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73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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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