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南院区燃气供暖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南院区燃气供暖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3.1、项目名称:(略)南院区燃气供暖服务项目;
3.2、采购编号:(略)
3.3、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略)
(略)南院区燃气供暖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4、资金来源:(略)
3.5、采购限额:(略)
3.6、服务期限:120日历天(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3.7、服务地点:(略)
3.8、质量要求:(略);
3.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略)购。
五、评审日期:(略)
评审地点:**市长江路与豫苑路交叉口西南角远洋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七、采购方式:(略)
八、评审结果:
经采购人(略)确定本项目中标为:
十、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投标单位 | 得分 |
**裕(略) | 74.20 |
**金美通商贸有限公司 | 53.81 |
**致赞商贸有限公司 | 45.81 |
十一、评委小组名单:王威、 潘红霞、李慧敏、韩静、宗占锋(采购人代表);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关于引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略)
十三、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中标结果公告在《》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四、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略)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略))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略)),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发布人:(略)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