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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大厂高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标段)
项目编号:(略)
澄清内容: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十一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单项招(略),鼓励招标人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未被发现并查实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
1.因本标段最高限价未达到1000万元,投标人如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未被发现并查实曾作出虚假承诺的可以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略)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如果投标人使用(略),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金额按照各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金额承诺。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不得由委(略),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承诺书不符合要求或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形,《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无效,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包含工程部分金额及采购货物部分金额的总金额。工程内容包含(略),采购清单的内容作为本项目施工不可分割的货物部分,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工程部分及采购货物的工程内容合理进行报价。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