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国家4A级景区文旅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审批
江西-吉安-吉安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项目详情
索 引 号: D2111-9203-2024-2507 分 类: 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4-05-11 16:32:46
标 题: 关于**县国家4A级景区文旅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浏览:
关于**县国家4A级景区文旅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审字〔2024〕140号


关于**县国家4A级景区文旅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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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国家4A级景区文旅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完善景区内基础设备,推动我县旅游业发展,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项目名称:**县国家4A级景区文旅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性质:改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窑景区及天祥景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涉及设备更新665套系统、46台仪器,其中包括:更新国家4A级景区视频监控设施设备3套、景区智慧信息发布系统设备4套、智慧停车管理系统设施设备4套、一键报警系统设施设备3套、IP广播系统设施设备3套、WIFE系统设施设备4套、智慧讲解设施设备3套、音响灯光设备20套,多媒体设施设备133套;更新音响、灯光、舞台机械控制系统等演艺设备486套;更新中央空调设备1套;更新观影系统1套。场馆智慧播放超短焦投影仪46台。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及自筹。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下一步前期工作,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5月10日



















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