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蜀山馆区(新馆)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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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区(新馆)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馆区(新馆)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西路342号5幢201室

成交金额:肆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小写:¥41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馆区(新馆)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宋忠舜、余惠芳、陈仿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收费金额:¥416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鉴定站)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软件园二期G4楼E区9层 ,联系电话:0551-****1145-801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鉴定站)

地 址:**市**区**路87号

联系方式:0551-****667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软件园二期G4楼E区9层

联系方式:0551-****1145-8019

电子邮箱:****@163.com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女士

电 话:0551-****1145-8019

********鉴定站)

****

2024年5月1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中标通知
安徽博物院蜀山馆区(新馆)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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