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略).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 服务范围:研究确定驷**引江扩大工程规划范围、供水区域,开展水**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和评价、需水预测、供需平衡分析、调水需求论证,拟定水**配置方案;研究驷**引江扩大工程引江规模,编制水**配置工程规划及驷**引江扩大工程规划等。完成《驷**引江扩大工程专题研究报告》和《驷**引江扩大工程规划报告》。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编制完成工作大纲;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驷**引江扩大工程专题研究报告》,5个月内完成《驷**引江扩大工程规划报告》;后续工作根据审查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供最终成果。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范敏、张伟、倪致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略),金额20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略)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略)。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略)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略)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