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镇七房董精制厂、东面塘、白水塘自然村水泥路及亮化等配套设施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湾沚镇七房董精制厂、东面塘、**塘自然村水泥路及亮化等配套设施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中心A幢13号

投标价:243424.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湾沚镇七房董精制厂、东面塘、**塘自然村水泥路及亮化等配套设施

范围:湾沚镇七房董精制厂、东面塘、**塘自然村水泥路及亮化等配套设施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服务期(工期):40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曹春龙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9855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金干、辛素琴、黄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1、**市湾沚区湾沚镇桃园村2024年村庄道路及绿化工程;2、湾沚镇津元村贾村、孙村自然村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其他公示项: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湾沚区湾沚镇

联系方式:0553-****18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湾沚区伟业大厦1204室

联系方式:150****8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奚冬冬

电话:150****831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中标通知
湾沚镇七房董精制厂、东面塘、白水塘自然村水泥路及亮化等配套设施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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