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竞选人:
现对“**区2024年“美丽宜居村”****社区)项目”做如下补遗:
一:原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0.1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1、本工程完成合格工程量50%时,待专项资金到达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2、本工程完成合格工程量80%时,待专项资金到达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3、本工程竣工后经审计审定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指定账户一次性提交质量保证金(审定金额的3%),发包人收到质保金后支付至审核单位审核价款的100%,待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修改为:
“ 1、本工程完成合格工程量50%时,待专项资金到达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2、本工程完成合格工程量80%时,待专项资金到达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3、本工程完成合格工程量100%时,待专项资金到达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4、本工程竣工后经审计审定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指定账户一次性提交质量保证金(审定金额的3%),发包人收到质保金后支付至审核单位审核价款的100%,待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
二:本项目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竞选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5月16日14时30分;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4年5月16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竞选保证金到账时间相应顺延。”
本补遗通知作为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部份,如与竞争性比选文件不符时,请以本补遗通知为准。请各潜在竞选人注意在相关网上查看,无论竞选人是否查阅,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视为竞选人已知晓该补遗内容。
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
2024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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