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32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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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略))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略)

受(略)委托,(略)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略)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2024年红桥区区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73批次);2024年红桥区区级监督抽检(食品)任务(餐饮食品环节293批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第二包:2024年红桥区区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74批次);2024年红桥区区级监督抽检(食品)任务(餐饮食品环节293批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第三包:2024年红桥区区级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任务(315批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第四包:2024年(略)(食用农产品)任务(315批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第五包:2024年红桥区区级监督抽检(食品)任务(300批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第六包:2024年红桥区区级监督抽检(食品)任务(300批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第七包:2024年红桥区创城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任务(290批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第八包:2024年红桥区创城监督抽检(食品)任务(230批次),2024年红桥区区级监督抽检(食品)任务(生产环节4批次),2024年红桥区区级监督抽检(食品)任务(保健食品15批次),2024年红桥区创城监督抽检任务(食品添加剂12批次),合同(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略)

第二包:(略)

第三包:(略)

第四包:(略)

第五包:(略)

第六包:(略)

第七包:(略)

第八包:(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CMA),提供(略)。

(二)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第八包投标人须分别承诺所提供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CMA)满足以下要求:证书附表检测能力范围包含项目需求书中的所有检测项目,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三)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第一包、第二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第三包、第四包、第八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略):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略)

B. 具有良好的商(略)。

注:(略)

3. 依法缴纳税收(略)。

4. 提交(略)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略))。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第一包、第二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第一包、第二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第三包、第四包、第八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略)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略))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略)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略)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 供应商注册(略)(USBKey)领取、(略):

(1)(略)网注册:登录(略)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略)注册窗口联系电话:(略)。

(2)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略)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略)。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略)。

(三)本项目不组织(略)。

(四)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4年5月11日9:00至2024年5月24日8:30,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略)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略)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8:30。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略)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和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解密时间、方式及磋商地点

(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4年5月24日8:30至9:3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略))完成(略),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三)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略)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解密。

(四)磋商地点:第一阶段解密后,磋商代表人须于(略)二楼(略)评审现场等候磋商。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略)

(四)网址:http://(略)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1. 供应商注册咨询:(略)

2.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略)

3. 采购文件咨询:(略)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略)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人地址:(略)

(三)采购人联系人:(略)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略)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略),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略):

1. 联系部门:(略)食品安全科

2. 联系地址:(略)

3. 联系人:(略)

4. 联系方式:(略)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略)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略)

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1(略)

0.05%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成交金额为(略)元,服务费=(略)×1%+((略)-(略))×0.8%+((略)-(略))×0.45%=50122.5元,服务费缴纳50122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成交包号。

名 称:(略)

开户行及账号:(略)

(略)

银行联行号:(略)

纳税人识别号:(略)B1E 44809C

地址:(略)

缴费及申请开票系统:http://(略)cn/

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略)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2024年5月11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略)).rar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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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320)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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