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越溪乡七市塘海塘安澜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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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越溪乡七市塘海塘安澜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海县越溪乡七市塘海塘安澜工程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83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388 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建设规模:七市塘改造提升总长2.991km,设计防潮标准为20年一遇,海塘加固内容(略),堤顶路面加高及改造,镇压层平台修复,抛石护脚,海堤后侧交通道路建设,海堤沿线景观绿(略),水闸维修加(略),泵站规模6m3/s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海县越溪乡境内。
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
2.3服务期限:本项目分阶段提交服务成果,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略)0天止(地质勘察须满足项目报批要求,上述时间均不含审查批复时间)。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勘察设(略)。
2.5标段划分: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海县(略)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略)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
3.3 拟派主设计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拟(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略)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5.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略)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cn:4011/gbweb/login)。
6.3 逾期未完成上(略),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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