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包公镇2024年农作物烘干仓储基地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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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包公镇2024年农作物烘干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包公镇2024年农作物烘干仓储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肥东县包公镇2024年农作物(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 玖佰万贰仟捌佰捌拾柒元柒角肆分(¥(略).74元)

质量:(略)

工期:(略)

备注说明:(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 (略)

公示期:(略)至2024年05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略),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略)(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略)

6、异议事项(略)。

特此公告。

(略)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