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咨询服务(二次)询价邀请书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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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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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我单位拟对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咨询服务(二次)进行询价。

一、采购内容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咨询服务。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包括为完成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咨询服务(二次)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价(税率1 %),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最高限价: 5 万元人民币。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事务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管理中心****事务所执业资格。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3.近三年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四、质量要求:提供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报告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5.31。

六、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七、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com/)按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0时00分至2024年5月14日0时00分(**时间,下同)。

八、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4时00分。

2.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将询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3.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1)营业****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网页截图;(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九、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函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

地 址:**省**市**区创新三路899号阳光大厦A座

联 系 人:于瑞泽

联系电话:187****1503

监督部门:****运营管理部

联系电话:199****9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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