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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材料供应商入围项目(湖州)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评审,中选候选人推荐如下:
序号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1 | 杭州中祥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
2 | 杭州畅丰电信(略) |
公示期: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4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略):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参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略),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略)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略),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略)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略),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7.异议联系人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