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房股份智能门锁采购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原项目编号: (略)

原公告日期: (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略))

答疑部分

(略)万元),合同亦终止。”此项要求30日完成平台对接,时间比较紧张,可否适当**

答:因项目工期紧张,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可提前熟悉硬件设备与招标人物联网管理平台的对接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附件3《合房物联网平台技术规范》。

2.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第三项货物需求第3小项门锁网关中“5、带载数量:≥8个。”我司针对智能门锁1使用LoRa产品,网关带载数量为40-60台,相对应的网关数量会大幅度减少,请问报价中的网关数量可否根据我司预计的数量进行报价

答:投标(略),不得擅(略),否则投标无效。实际结算金额以招标人实际采购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乘以(略)

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项投标人承诺中要求“我方承诺,我方所投智能门锁(含网关)为所投品牌制造商自有工厂生产,非代加工或贴牌产品,不存在转包、弄虚作假等情况。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司认为此项承诺存在不合理情形,限制了我司作为投标人的公平权利,目前世界著名品牌产品(苹果、华为、小米)生产都为自主设计代工生产的模式,招标人是否可以酌情考量将委托加工列为符合条件,作为非核心评审指标考核,修改投标承诺文件,以便更多优质供应商参与到此次竞标。

答:“投标人承诺(略),向住户提供(略),且该承诺非初步评审要求,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投标人承诺”。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

(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略)

附件:【补疑3】(略).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答疑公告
合房股份智能门锁采购答疑公告
当前信息
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