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2024 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滑水河至叶河桥公路)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县 2024 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滑水河至叶河桥公路)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县 2024 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滑水河至叶河桥公路)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招标人 | **** | ||||
| 最高限价 | 壹仟壹佰柒拾万玖仟壹佰伍拾柒元零角零分 (****9157.00 元)(含暂列金:500000 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县**镇桃溪西路三中向西150m****办公室 电话:0564-****526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0日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县花岗镇杨湾村丁岗组134号 | ||||
| 投标报价(元) | 玖佰伍拾壹万壹仟壹佰陆拾玖元玖角伍分 (****169.95元)(含暂列金:500000 元)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王帆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66302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学萍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萧****社区125号 | ||||
| 投标报价(元) | 玖佰伍拾壹万陆仟零壹拾玖元玖角贰分 (****019.92 元)(含暂列金:500000 元)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朱飞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12490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苏娥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经开区魏武大道南8号 | ||||
| 投标报价(元) | 玖佰伍拾万零陆仟叁佰壹拾伍元贰角叁分 ( ****315.23元)(含暂列金:500000 元)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耿旭旭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 皖 234****35949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传超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3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县**镇桃溪路新世纪大厦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64-****511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 。 地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623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623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