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新建煤炭产业有限公司煤基化工耦合绿氢清洁能源示范工程——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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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新建煤炭产业有限公司煤基化工耦合绿氢清洁能源示范工程——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略)

(略)

新疆中新建煤炭产业有限公司煤基化工耦合绿氢清洁能源示范工程——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略)

本招标项目新疆中新建煤炭产业有限公司煤基化工耦合绿氢清洁能源示范工程——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中新建煤炭产业有限公司煤基化工耦合绿氢清洁能源示范工程——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编号:(略))

2.2项目概况:我公司拟在新疆生产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淖毛(略),规划建设2(略),同时规划50万吨/年CCUS装置、25000Nm3/h电解水制氢装置。

2.3招(略):

(1)在现场踏勘及相关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情况、环境现状及其变化趋势、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预测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

(2)遵循生态环境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环境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在分析区域环境条件的基础上,分析建(略),充分论证建设项目可靠性。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实地勘踏、调查等方式对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的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预测、评价。

(4)(略)导则的要求。

(5)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所必须的现场查勘、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

(6)组织完成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需的评审会议,并取得项目相应的许可申请批复文件。

2.4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历日,提供环境影(略),组织完成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需的评审会议,并取得项目相应的许可申请批复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提供近年(2020年--2023年期间连续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略)投标截止日期)不低于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业绩至少1项,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的有效时间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不限于项目产能规模等参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持有本单位注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2023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项目负责(略)(2016年(略))作为项(略),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业主的有效证明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所承担的岗位(项目负责人)。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岗位,则须提供合同及合同业主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合同业主公章。

(2)项目团队人员要求:项目团队人员不得少于8人(其中环保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持有本单位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余人员职称须为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团队人员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略)后连续6个月)。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略)):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略)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16日18时00分。

4.2获取方式:(1)投标人须在“秦源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com/)”上免费注册。(2)注册完成后,投标人登录“秦源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com/)上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略)

5.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秦源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方式:通过“秦源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线上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登录秦源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解密和确认步骤,系统默(略)。

七、其他

7.1秦源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系统使用办法:

(1)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开标注意事项下载网址:https://(略)com/cms/channel/help4/40.htm。

(2)数字CA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略)

(3)数字CA驱动及办理指南下载网址:https://(略)com/cms/channel/help4/43.htm。

(4)投标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s://(略)com/cms/channel/help4/45.htm。

7.2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com/)和秦源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com/)发布。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略)质量监督部

监督电话:(略)

监督邮箱:(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新疆第十三师新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号办公楼一楼377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机构:(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38号东院南一楼118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