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江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瓯江口创新中心光充储能源一体化示范项目(第三次)的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光充储能源一体化示范项目(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更正为如下: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

1

报价:****0000元

****

**省**市鹿**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4幢1506室西首

四、更正原因

第一中标候选人**市水****公司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5.3款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投诉。

2、********监察室)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示范区昆鹏街道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1号楼424室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37****7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上美小区11幢1单元402室

电话:0577-****9902,158****4758,133****6223

联系人:李先生,黄女士

3.****管理部门:********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0885

****

****

2024年5月1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中标通知
温州市瓯江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瓯江口创新中心光充储能源一体化示范项目(第三次)的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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