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凡旗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局以镇自然资函【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1 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凡旗村等3个村
2.2 项目规模:建设总规模102.44亩(6.8291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02.32亩(6.8215公顷),新增耕地率99.89%。
2.3 计划工期:15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建设单位要求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凡旗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来已完成类似施工业绩 0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7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在******广场2栋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7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地点为******广场2栋4楼。标书代写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 0851-****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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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先生 | 联系人:吴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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