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 琼AAU909车辆再次挂牌转让 | |||||||||||
项目 编号 | QY(略)2402HN(略)24-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24年4月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24年5月 日 |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车辆牌号 | 厂牌型号 | 排气量 L | 表征 里程 (万公里) | 初次登记日期 | 变速器形式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琼A(略) | 吉姆西﹒赛威 1GTZGGBG | 5.967 | 9.09(略) | (略)10.11.(略) | 自动 | 7.4660 | 2 | ||||
标的 情况 | 1.琼AAU909车有行驶证、登记证、购置证。年检有效期至(略)24年11月,交强险至(略)25年1月16日 。 2.车辆现状,详见《车辆现场勘察及评定表》及《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74,660元 | ||||||||||
评估基准日 | (略)23年8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特别 告知 |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6(略)767452897A 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略)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委托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委托方决 策文件 | 关于(略)拟转让车辆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具体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参加竞买小客车且在海南省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需取得“小客车指标”。 2、车辆交付前所拖欠的闯红灯等违章费用和(略)险费)均有受让方承担。 4、报名(略)(须在公告期内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5、竞买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标的 交割 | 1、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程中转让方应承担的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由转让方承担,其余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在付清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略)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截止时间(略)24年4月 日下午17:(略)。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略)。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地点:(略) | |||||||||||
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略)24年4月 日下午17:(略) | |||||||||||
报名 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略)24年 4月 日下午17:(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略)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略)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略),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双方应缴纳的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5%缴纳(每辆车交易服务费不低于1(略)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3 | 琼AAU909 | 4月 日9:(略) | 5月 日9:(略) | 5(略)元 | 1(略)秒 | |||||||
附件 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 吴先生 66558(略)3 陈先生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略)2 | |||||||||||
单位 地址 | (略)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