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督抽检试剂、耗材、标准品等材料 | ||
| 品目 | 货物/物资/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化学试剂和助剂,货物/物资/医药品/生物制剂/生物试剂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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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 16:2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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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06月05日 09: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 ||
| 预算金额 | ¥2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37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西路16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军 0951-****37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雍媛 0951-****098 | ||
| 附件: | |||
| 附件1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督抽检试剂、耗材、标准品等材料招标文件.pdf | ||
| 附件2 | 招标文件领取回执函.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督抽检试剂、耗材、标准品等材料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标段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数量 |
金额(元) |
| 一标段 |
试剂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
一批 |
17000.00 |
| 二标段 |
耗材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
一批 |
228000.00 |
| 三标段 |
标品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
一批 |
25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产品签订合同后22个工作日、其他国产产品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将公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领取回执函”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之前发送至****@qq.com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网公告栏发布。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西路165号
联系方式:王军 0951-****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联系方式:雍媛 0951-****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军
电 话: 095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