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东北(******基地7#-14#、21#楼及室外环境、道路、国防参观区、停车场等工程钢材采购(第三次)答疑补遗
各投标人:
现将渝东北(******基地7#-14#、21#楼及室外环境、道路、国防参观区、停车场等工程钢材采购(第三次)答疑补遗内容公布如下:
答疑部分:
质疑一、我公****公司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渝东北(******基地7#- -14#、21#楼及 室外环境、道路、国防参观区、停车场等工程钢材采购(第三次)”项目,认为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3.2.1“货款支付”和第10.3“买方违约责任”中所给出的结账周期过长且未对货款具体的结清时间作出明确约定。为考虑各企业资金周转问题及供货的积极性,建议采购单位在账期方面适当缩短,在货款具体的结清时间等方面作出明确约定。
答:详见补遗内容。
补遗部分:部分条款修改如下,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 序号 |
条款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1 |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 合同价格与支付中 |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3.2.1货款支付 月结,每月月底,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当月货款: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单一份; (3)买方签署的出库单一份; (4)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5)货物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3.2.1货款支付 月结,每月20号核定上月21号至本月20号的供货单,并于当月最后一天完成结算并向卖方以现金转账的方式支付当月货款: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单一份; (3)买方签署的出库单一份; (4)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5)货物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
| 2. |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0. 违约责任中 |
10.3 买方违约责任 (1)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买方延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的约定:如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卖方给予一个月宽限期,若买方超过宽限期仍未付款的,应当每月按逾期付款的5.4‰向卖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直到货款付清为止。买方支付资金占用费后,卖方不得再要求买方支付资金利息等其他任何赔偿。 |
10.3买方违约责任 如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卖方给与30日历天的宽限期(宽限期的起算时间为对账次月的1号开始计算),若买方超过宽限期仍未付款的,应当每月按逾期付款的5.4‰向卖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直到货款付清为止。买方支付资金占用费后,卖方不得再要求买方支付资金利息等其他任何赔偿。累计应付货款超过250万未支付给卖方,卖方有权停止供货。 |
| 3、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 合同价格与支付增加“3.2.4货款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付。”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5月28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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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