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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市**区**镇集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156.97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1551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 **区**镇集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场镇居民集中区,****中学滑坡、汽车站危岩、农贸市场危岩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 240天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与主体工程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还应当符合国家和**市建设工程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 2024.4.23 | ****414.16 | 张国斌 | 二级建造师 | 渝 150********00165 | 293041.42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