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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廖东连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初步审查,现我局对该不动产权利人办理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服务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对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1-4号综合窗口,联系方式:0774-****510。
| 序 号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面积 (㎡) | 坐落 | 原权 利人 | 被继 承人 | 继承人 | 继承后所占份额 |
| 1 | 钟房权证**镇字第****18951号 | 房屋:75.13 实测:81.79 | 旧:**县**路37号(水电局6栋1层102号房) 新:**县城******水利局6幢2单元1层101号房) | 钟志群 | 钟志群 | 廖东连452****96308****20 | 廖东连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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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