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新建水泥场地和电瓶车车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略)新建水泥场地和电瓶车车棚项目(略)公告

(略)(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略)委托,对其所需的(略)新建水泥场地和电瓶车车棚项目以(略)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略)新建水泥场地和电瓶车车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地点:(略)

2、项目预算:(略)

3、采购范围:(略)

4、采购方式:(略)

5、(略):30日历天(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计)。

6、质量要求:(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本项目不接收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在响应文(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略)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采购公告要求,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4.8、拟派项(略)。

5、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本项目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后的3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谈判小组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略)库[2016]125号)等文件要求,拒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查询记录电(略),与采购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

谈判小组审查之后,“信用中国”网站系统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略)为评审依据。

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谈(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略),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7、详见(略)文件第六章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三)拒绝以下谈判供应商参与谈判:

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略),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至(略)4:30(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报名:凡有意参加谈判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响应截止前登录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4:30(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2、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谈判活动。

3、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端口。因电子投标(略),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五、开启

时间:(略)4: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略)

2、项目组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限额开标大厅系统参加谈判活动。

3、对项目需求部分(交易响应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询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谈判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4、供应商谈判操作路径,“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帮助中心→手册下载)。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转5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略)。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本次招标(略),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

7、本次招标全(略)(包含项目动议(略)等)均由招标(略)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略)将按类(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尹淑瑜 王书豪 (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招标公告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新建水泥场地和电瓶车车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