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锶茂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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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202****4961
项目名称 ******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厚街镇下汴**路16号3号楼301室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市深蓝****公司
项目概况 ****拟选址于**省**市厚街镇下汴**路 16 号 3 号楼 3 楼(22°52′41.923″N,113°39′39.412″E)建设“**市 ****公司**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从事手机壳、游 戏机镜片生产,年产量分别为 100 万片、10 万片。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用 地面积为 88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丝印、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总 VOCs经密闭车间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 20m 排气筒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41616-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 排 放 标 准(DB44/815-2010)》(第II 时段)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公司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5-11
联系人 ****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6411
通讯地址 **市厚街镇福岗路68****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