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市长清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勘察设计工程已经**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济长行审工程投资【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略)对以下项目**市长清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略) **市长清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标段: 标段名称 : **市长清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3. 规模 4. 资金来源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0至2022年或2021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各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在“信用中国”((略)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 6. 其他要求或说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略)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 8.3.1招标异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8.3.2监督单位:**市长清区城乡水务局质量监督与安全中心,联系方式:0531-87269266。 8.3.3资格审查项:1.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 3.资质证书. 4.近3年度(2020至2022年或2021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共同授权或联合体牵头人授权).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8.3.4.本项目规模为:(1)涉及长清区10个街道、乡镇的规模化供水主管网的延伸。(2)**水源地水厂建设及现状规模化水厂的扩建改造;(3)规模化供水管网延伸的中途加压站的设计;(4)单村供水的村庄提升改造,及单村水源地建设;(5)其他部分村庄供水的提升改造,以全面实现农村供水“村村通”、“户户通”。(6)对现状水源点及**水源点的水质、水量检测,以满足规模化供水水质达标率100%;(7)长清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配套建设的智慧水务规划与方案。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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