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设计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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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区****医疗救治建设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5-0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医疗救治建设设计总承包答疑及变更公告

“**区****医疗救治建设设计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1.招标文件第6页中“总建筑面积约28000㎡(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197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医疗救治综合楼和一栋附属楼”,请明确一栋医疗救治综合楼和一栋附属楼的建筑面积;

答:详见2024年5月11日变更公告。

2、问:能否明确医疗救治综合楼和附属楼的功能要求。

答:附属楼为**综合楼裙楼。**区****服务区、 ****服务区、医技区、中医特色区、康养服务区等。建成后满****医院设置功能需求。

3、问:请明确项目位置,例如“项目位于XXX与XXX道路**”;能否提供含场地及周边道路高程的cad地形图。

答:本项目位于**区卫星路131号,北侧紧邻长**路,东侧为幸福苑小区,西侧距离绍章路仅35米;****花园延伸点位于香迎路与三乘寺路**;睦邻中心延伸点位于天霞泉路与梳头河路**;**综合楼场地的CAD地形图见附件,周边道路高程请自行勘察。

4、问:招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设计任务要求,请明示。

答:详见2024年5月11日变更公告。

5、问:招标文件下载中图纸文件未提供,请提供用地范围图纸。

答:详见附件。

6、问:招标文件中未看到对项目负责人及设计团队的社保要求。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仅提供招标文件中格式“五、主要人员汇总表 及 (五)主要人员简历表”即可。

答: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7、问:因标书有设计方案打分项,请提供地块用地红线图、地形图、规划设计条件条件、设计任务书等方案设计基础资料。

答:详见附件。

二、 变更公告

1、原招标公告中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区****,占地约 7500 ㎡,总建筑面积约 28000 ㎡(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21976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医疗救治综合楼和一栋附属楼,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电、气、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以及医疗配套专项建设、设备采购、两处医疗延伸点装饰工程等”。

现变更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综合楼和裙楼,总建筑面积约23560㎡,综合楼(含裙楼)(为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建筑面积约2116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8160㎡,地下建筑面积3000㎡。主楼暂定为地上16层,地下室为地下两层。地上包含但不限于预检大厅、问询台、急诊室、儿童发热门诊、成人发热门诊、****门诊部(含中医馆)、检验中心、影像中心、辅助设施功能区、手术室、检查室、血透科、住院病区、康养病区、护士站、办公用房、****中心、餐厅等用房; 地下室主要功能为:停车库、负压供氧、设备用房、人防工程等。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电、气、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卫生院院内消防水箱拆除与新楼对接联动、医疗配套专项建设、两处医疗延伸点装饰工程等”(其中:****花园医疗延伸点面积约600平方米,睦邻中心医疗延伸点面积约1800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室内改造、给排水、暖通、强弱电及消防改造等)。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9 万平方米的公建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现变更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6万平方米的公建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原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建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9万平方米”。

现变更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建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

4、原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公建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9万平方米”。

现变更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公建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9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3831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 系 人:费工

电话:0551-****7148

****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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