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高原型无人机实地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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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无人机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青藏两地合作,推动青藏高原区域无人机救援体系建设,实地检验无人机在高高原、大震巨灾、“三断”等极端复杂环境情况下开展应急指挥通信、灾情侦察(略)

一、无人机测试机型及科目

(一)测试机型

高原型大型无人直升机、高原型中型复合翼无人机。

(二)测试科目

1. 高原型大型无人直升机物资抛投能力、多任务载荷搭载能力(略)能力测试。

2. 高原型中型复合翼无人机多任务载荷搭载能力、视频侦测能力、通信保障(卫星通信、370MHzPDT、宽带自组网)能力、快速三维建模能力测试。

二、无人机企业自备设备

各参测的无人(略),并自备搭载测试科目配套的载荷、配件等设备。

1. 高原型大型无人直升机自备设备:运输测控一体车或地面便携测控站和地面卫星便携站、光电吊舱、机载卫通设备、机载PDT集群基站及手持终端(2台)、机载宽带自组网设备及地面移动站、100kg及150kg(含机载卫通设备、光电吊舱、机载PDT集群基站)配重及其他必要配套设备。

2. 高原型中型复合翼无人机自备设备:地面便携测控站、地面(略)持终端(2台)、机载宽带自组网设备及地面移(略)

三、报名须知

各参测企业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 测试报名表(见附件1,请正确填写报名表中的邮箱信息,便于我厅(略))。

2. 测试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PDF扫描件与Word文件)于2024年5月15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略),现场报到时提交以上原件。参测企业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略)

1. 报到时间:2024年5月22日(周三)10:00至18:00。

报到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应急管理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那区镇环城南路29号)。

2. 测试时间:2024年5月23日(周四)至5月24日(周五)。

测试地点:(略)

报到和测试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详询联系人。

联系人及电话:马韬,(略)、(略)

附件:1. 航空应急项目高原型无人机实地测试报名表

2. 航空应急项目高原型无人机测试安全责任承诺书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11日

下载1.+航空应急项目高原型无人机实地测试报名表.doc

下载2.+航空应急项目高原型无人机测试安全责任承诺书.doc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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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
招标公告
关于开展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高原型无人机实地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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