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及改革购买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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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及改革购买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 11:(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及改革购买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及改革购买咨询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县属国有(略),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略)

本项目(否)接受(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应在(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是否提供且有效;
(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提(略)(成立时间至提(略)表),(略)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略)
(7)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略)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略)。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2日至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略)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略)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CA申领地址查看网址https://(略)com.cn/article/content/(略)/582/1.html,CA服务电话:(略)
2、供应(略)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略)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略)电子交易平台。
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略)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略)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95763(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

特别提示:

1、采购(略),(略)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略),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略),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略)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财政局本级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新疆(略)412 - 413号商铺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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