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略)院内采购公告
一、产品名称:(略)
二、(略):
1、技术参数及行业标准:
1.1 检测原理:(略)
1.2 规格型号:(略)
1.3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本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血清和血浆中的梅毒螺旋体抗体及测定其抗体效价。
1.4 组分及组成:溶解液、血清稀释液、致敏粒子、未(略)
1.5 产品有效期:(略)
1.6 性能指标:(略)
2、配套耗材:(略)
3、服务要求:
3.1 所采购试剂能够满足TPPA项目的检测。
3.2 出现试剂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的及时给予更换新的试剂。
3.3 试剂到货后有效期不应低于6个月。
3.4 提供对本试剂每一人份测试的价格及不同规格的试剂报价。
3.5 提供每一个微量反应板孔的报价。
3.6 支持试剂入库、出库条码化管理。
3.7 试剂运输必须严格按照试剂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送货。
4、商务条款及其他:
4.1 所提供的试剂耗材不能高于山东省挂网平台价格。
4.2 确保持续和可靠的试剂供应,收到试剂订单计划后20天内能够及时到货。
4.3 投标人需有冷链配送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
4.4 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配送方案、到货期、运行保障、应急供货方案等。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二类或三类产品)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等,且所供试剂应提取配套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相应的质控品;
3、投(略)(需提供证明材料(略));
4、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5、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6、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需提供山(略)
9、法(略)。
四、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 17:(略)
五、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销售投标产品的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下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5、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授权链证明;
6、投标产品备案证明材料、阳光挂网截图及信息册。
注意:纸质版材料随(略)送至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采购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地址: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C2区11楼1108房间)。
如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联系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办公室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