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宣城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标段十一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标段十一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虞家河大桥路1号

成交金额:703800.00元

评审报价:703800.00元

评审总得分:85.8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重型防化服

RHF-I JXA

59

98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智、范美桂、王燕、贾雪静、卓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844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昭亭中路179号、**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762、0563-****23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昭亭中路179号

联系方式:0563-****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

邮 箱:****@qq.com

联系方式:056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助理、谷工、翟工

电 话:0563-****762、0563-****233、0563-****10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024年5月11日

****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标段十一 招标文件.doc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