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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略),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庆元(略):
采购单位 | 庆元县安南乡人民政府 |
采购项目名称 | 庆元县安南乡安溪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采购项目 |
采购品目 | C(略)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填写(略),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庆元县安南乡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 180吨,委托运营商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用的相关设备和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服务,将废水处理后(略)(DB33/973-2021)一级标准排放。 |
预算金额(元) | (略) |
预计(略) | (略) |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 中小企业预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 |
庆元县安南乡人民政府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