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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略)/2024-0255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华(略) | 发文日期: | (略) |
名称: | 关于江华县城城东老城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文号 : | (略) |
K00(略)
(略)
关于江华县城城东老城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略)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县城内城东老城区燃气管道建设,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县城城东老城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略)-04-(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县城城东老城区长征路、解放东路、解放西路、富丽堂路等路段燃气管道;改造燃气主管网5公里、庭院管道15公里、立管19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约2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
五、建设期限:(略)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略)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略)。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