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华县城南片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湖南-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项目详情
索引号: ****290010/2024-02558 分类:
发文机关: ****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4-04-02
名称: 关于江华县城南片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 江发改审〔2024〕109号
关于江华县城南片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07 19:26

K0002-0702-2024-189

江发改审〔2024〕109号

关于江华县城南片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县城南片区排涝通道建设,缓解排涝压力,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县城南片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沱江镇城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排洪通道5800米,其中双龙幸福城南侧佛爷岩路排洪沟1000米;瑶都汽贸城靠火车桥小排洪暗渠300米;双龙**府西测靠近冯乘路处排洪沟1000米;沱江长征支渠(月亮湖排洪通道)3500米。

四、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

2024年4月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