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民族文化宫博物馆第二批次文物复(仿)制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磋商公告︱(略)博物馆第二批次文物复(仿)制项目

为保证(略)博物馆第二批次文物复(仿)制项目的顺利开展,(略)采购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符合条件的 文物复制单位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略)博物馆第二批次文物复(仿)制项目

项目编号:(略)

采购(略):

采购人:(略)

采购人联系方式:(略)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预算、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1.磋商项目名称:

(略)博物馆第二批次文物复(仿)制项目

项目资金已落实。

2.磋商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略)

3.磋商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略)的珍贵文物,历史内涵丰富,意义重大,为最大限度保护和利用好文物,拟启动第二批文物复制工作,需要对宫藏7件文物进行专业复(仿)制工作。拟于2024年5月开始进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效果,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简明技术要求:

复制文物采用与原文物相同材质,相似(略)。出具第三(略)。

3)项目实施时间:(略)

4. 本项目(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队伍;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具有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供应商应具有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向采购机构报名(略)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略)。

三、磋商文件(略):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略)至(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市复兴门内大街49号办公楼1013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 23日 下午14:30。

响应文件请于送达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五、磋商时间:2024年5月 23日 下午14:30。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拒收。

2.发布公告的媒介:(略)网站(http://www.cpon.cn/)。

3.评分方法:(略)

4.公告期限:(略)

5.报名领取响应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2.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1
招标公告
磋商公告︱民族文化宫博物馆第二批次文物复(仿)制项目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