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学干粉灭火器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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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保证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学校园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学(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4KG干粉灭火器。本通告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高效及产品优质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略):


一、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方式

1.供货地点:(略)

★2.相关要求:

(1)灭火器必须符合国家的标准规范要求;

(2)本次采购的灭火器生产日期须在(略)生产;

(3)供应商提供后续(使用期限以内)服务方案,以确保校园灭火器能得到正常的使用;

(4)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校内28处建筑物及3个地下室原有的灭火器搬运收集及新灭火器的定位摆放,不仅限于货物送达。

(二)付款(略)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为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一次性结算。

2.凭以下(略):

(1)合同;

(2)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3)货物验收报告;

(4)货物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

(一)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略)(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二)近半年任意(略)(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略)。

(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提供货物质量保证的书面承诺。


四、公(略)

(一)有意向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14日中午12: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报价文件(纸质文件请递交至学校南门保安室)。

(二)参加公开比选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三、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满足带“★”的相关要求及服务方案;

2.报价包含以下费用:4KG干粉灭火器产品费用,搬运费、交通费、项目税费等。

注:参加报价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副本各一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办法

(一)我单位组成公开比选项目评审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公开比选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综合评审。公开比选小组根据《评分指引表》的评分标准(略)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服务商最终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略)。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学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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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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