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工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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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S(略)D(略)
航天电工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1
(略)万元 人民币
20
2024-05-11
网络竞价
(略)万元;航天电工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航天电子公司在招商银行授信办理贷款0.8亿元,利息75万元;航天电工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航天电子公司在招商银行授信开具保函0.66亿元,本项目信息披露满前,航天电子公司将上述财务资助置换为航天电工公司的商业银行贷款,上述事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以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转让方按持股比例为上述相关商业银行贷款进行担保,过渡期满后,转让方将不再为标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反垄断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相关要求,自行判断是否具备成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22331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略),若仅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产生2家及2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略)(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略)。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同意若成为本项目受让方,自行办理完成(略),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4)同意若成为本项目受让方,将按照51%的股权持股比(略)股比对标的企业进行担保,转让方有权不配合进行股权工商变更。(5)本方接受股权转让完成后,以工商变更之(略),过渡期内转让方按持股比例为标的企业进行担保,过渡期满后,转让方将不再为标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6)本方同意并接受《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7)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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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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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电工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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