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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CCQ20240511(略)0298 | ||
交易项目名称 | 富春街道三楼村商贸综合楼出租项目(高科路225号) | ||
产权所有人 | 富春街道三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略) | 2024-05-12 09:(略)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5-19 09:(略) |
标的名称 | 富春街道三楼村商贸综合楼出租项目(高科路225号) | ||
租赁年限(年) | 10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0,(略)0 |
起拍价(元/年) | 3,5(略),(略)0 | 保证金(元) | 1,(略)0,(略)0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略)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5-21 09:(略) | ||
标的(略) | 1.该营业房位于三联嘉苑周边,产权为三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2.富春街道三联村商贸综合楼,总面积2(略)㎡。以租赁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租,租期为10年,起始价350万/年,加价幅度35(略)0元,交易保证金1(略)(略)元。 3.免租期的计算:无 4.租金的增长机制及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计算:年租金以人民币(中标价)万元/每年的标准计算租金,第一年租金为中标价,租金涨幅采用每二年增涨机制。每期租金在前一期的基础上增涨3%。竞得履约保证金58万。 5.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一次付清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以实际成交价为准)。同时需要与我村签订《租赁合同》,逾期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和政府征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7.其他未尽事宜,以产权所有人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高科路225号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富春街道三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出让方联系人 | 黄汉亮 | ||
联系电话 |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钱江波 | |
联系电话 | (略) | ||
联系地址 | 桂花西路56号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开户行:(略) | |||
账户:201(略)66919719(略)03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略),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